土地承包经营权与角色表现——以四宗诉讼案件为例
2007-03-20分类号:D922.3
【部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
【摘要】本文以四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案件为例,从承包经营、合同解除和司法救济三个方面对相关主体的角色表现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当前承包方所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程度较低,发包方的强势地位十分显著,《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作用非常有限。在此基础上,本文主张应分别以“发包权”和“占有权”为基石来构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法定内容,并就完善相关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 权利分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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