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2007-05-10分类号:D922.294
【部门】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430062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秩序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实施十多年来,已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是立法模式上采合并式、管辖范围过窄、实行以行政控制为主的执法模式等。作者认为应当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分别立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加一般条款,增强其适应性,在执法模式上以司法控制为主,以建立我国完善的竞争法律体系。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 垄断 市场经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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