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法律的进展与疑惑
2007-02-10分类号:D922.287
【部门】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 北京100871 北京100720
【摘要】修订后的《证券法》及证监会制定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通过确立共同对手方、分级结算、货银对付等原则,完善了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法律,然而对于诸如存管概念、《管理办法》效力权限的不同认识,仍将在实践应用中构成疑问。登记结算机构试图在自己和证券买卖者之间设立防火墙的愿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但在分离的明晰度上结算环节要好于登记托管环节,证券公司的交易通道功能整体上没有改变。立法应在维护系统稳定与保护投资者间寻求平衡。
【关键词】证券登记 证券结算 托/存管 证券法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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