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与增值税转型
2007-08-01分类号:F127;F812.42
【部门】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摘要】2007年7月1日实行的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是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将对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政策洼地"①的效应,有利于吸引资金向中部地区流动,促进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并有利于规范税收征纳秩序。但也应当注意到增量抵扣和选择试点区域和行业的方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带来的税收征管难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增值税转型工作。
【关键词】中部崛起 增值税转型 区域协调发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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