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权的原始取得
2007-07-15分类号:D913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430073
【摘要】就商标权原始取得而言,商标注册和使用都具有重要意义。绝对的使用取得模式符合商标权的产生机理,但有违效率原则;纯粹的注册制度满足效率上的要求,却可能导致注册权利与市场实际相脱节,并引发商标抢注。只有兼顾注册与使用效力的商标确权制度才能确保效率与公正,这也正是各国商标法孜孜以求的目标。就此而言,我国商标法应在完善商标注册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关键词】商标权 原始取得 注册
【基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工程”项目“知识产权法学——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战略”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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