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性之考量
2007-07-10分类号:D422.6
【部门】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农民主体性是其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是成功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但由于外部制度保障薄弱和自身素质支撑乏力,我国农民在当前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自主性、自为性不强,选择权不充分,创造性尚未充分显现。增强农民的主体性,应以满足农民需要为切入点,以创新制度为着力点,以提高农民群体的综合素质为根本点。
【关键词】农民 新农村建设 主体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调研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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