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具有福利性质
2007-11-06分类号:D922.5
【部门】浙江省温岭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2003年11月30日晚,某电机公司职工隋某在租住的房屋内因煤气中毒死亡。隋某的家属要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补助费2.1万元、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1.08万元、丧葬费2400多元。在此之前,隋某的家属已将房东宫某诉至法院。
【关键词】非因工死亡 生活补助费 福利性质 电机公司 预防损害 填补损害 请求权基础 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法 用人单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