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票据丧失救济制度的重构
2007-02-15分类号:D922.287
【部门】许昌学院法政学院 河南许昌461000
【摘要】票据丧失,是持票人并非出于自己本意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我国现行票据丧失救济制度主要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方式和提起诉讼方式。为了维护原票据持有人票据利益,同时也维护因失票而善意取得票据者的票据权利,建议在我国票据法中扩大可以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票据的范围、确立公平的票据丧失风险承担机制、引进复本制度、明确失票人应该包括非票据权利人、规定票据款项的提存等内容,重构中国票据丧失救济制度。
【关键词】票据丧失 票据利益 救济制度 重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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