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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制度的困惑与对策

1994-02-20分类号:F812.42

【作者】迟连翔
【部门】
【摘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制度是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客观要求。税务代理人的立场和劳动属性的确定,税务代理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和代理工作外部环境的改善是目前构建中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关键。中国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应以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指导思想,以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奋斗目标。税务代理机构的设置、应以彻底独立于征纳双方的纯粹民间法人组织为发展方向。税务代理工作,应以社会的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税务代理人是经过严格考核由国家登记注册的,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的社会自由职业者。
【关键词】税务代理  国家税法  中国税务  税务机关  现行税收法律  征纳双方  税收法制  中国特色  税务工作  税收征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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