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保障:特点、途径和实现条件
2006-03-30分类号:G649.2
【部门】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 福建厦门361005 湖南长沙410076
【摘要】政府、社会和高校分别代表着高等教育运行过程中的三种基本力量,也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三大基本主体。相对于政府和高校的质量保障,社会的质量保障主要通过市场经济引导、社会舆论监督、社会中介组织评价等途径来实现。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中的作用,政府的放权与高校的自治是前提,市场的完善与文化的先进是关键,社会力量的整合与引导是手段。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 质量保障 社会保障
【基金】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XJK03AG004)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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