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
2006-05-25分类号:G717
【部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职教所 深圳518055
【摘要】通过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总体概况、模式种类、存在问题的分析,作者认为,我国现有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共同本质特点是,都归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而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弊端,最主要的就是,它恰恰容易偏离制定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制度的初衷——培养出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合格劳动者;有效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构成,应该包括校企双方的认知因子、情感因子、有效的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因子和社会与政府的协调因子,以及这些因子的有机结合和协调运作,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关键词】我国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模式 现状 构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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