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创新——山东省建立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制度的实践
2006-05-10分类号:G526.4
【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副厅长 济南 250011
【摘要】适应教育改革与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山东省政府自2003年起建立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山东省各市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得到了教育部、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充分肯定,填补了我国教育督政制度的一项空白,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逐级督政机制。
【关键词】教育督导 教育工作 市级政府 教育改革 教育行政 教育发展 生均公用经费 督导人员 督导机构 整改要求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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