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途径
2006-05-15分类号:G522.3
【部门】宏观经济研究院
【摘要】义务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属于公共产品,是一种强制性、普惠性的全员教育,基于这一属性,保障每个适龄阶段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我国适龄儿童基数大,分布广,其享受义务教育情况不仅地区之间差异明显,群体之间的差异也更为突出,并且存在部分儿童失学的现象。目前政府正在加大力度,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对不利群体的覆盖率,这其中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权益是一个重要内容。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 我国流动人口 子女教育问题 全员教育 人力资源开发 普惠性 务工就业 教育发展 基础性教育 户籍人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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