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
2006-05-01分类号:F842.6;R197.1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摘要】现阶段我国正加强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在城镇,今后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首先保障其大病(住院)医疗和工伤;在农村,正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通过大病统筹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医疗风险。农民工是一特殊群体,他们多数流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他们是只参加城镇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抑或可以两者同时参加?本文作者根据大量的调查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鉴于两者的保障程度有限,近期不宜作出硬性规定,两者的结合可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障的程度。
【关键词】农民工 住院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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