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二元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
2006-03-30分类号:F842.6
【部门】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社会问题。对于因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环境侵权,通过保险制度来解决因环境污染所导致的损害,日益成为众多环境法学者关注的问题。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建立在侵权法和责任保险理论之上,成为解决环境侵权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环境侵权责任保险问题,国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环境责任保险予以干预,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模式。我国应构建商业保险和强制保险并存的“二元化”的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环境责任 商业保险 国家干预 强制保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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