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模式比较
2006-03-20分类号:F842
【部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200433 教授 上海200433 博士生
【摘要】我国保险监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依次经历了:重审批轻监管阶段、市场行为监管为主阶段、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阶段,到现阶段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本文通过一般破产概率模型,构造均值-方差分析工具,以此分析我国保险的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不同模式的效率水平。
【关键词】监管模式 偿付能力 破产概率 监管效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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