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公理
2006-05-30分类号:G40
【部门】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湖南长沙410081
【摘要】运用公理方法对教育理论进行考察,教育理论是由存在公理(潜在公理)、能动公理(动因公理)、反身公理(自反公理)、美学公理(需要公理)和中介公理(环境公理)所构成的公理体系。教育理论难以完全建立在演绎的基础上,因而公理方法必有其局限性。但借鉴公理方法可能的积极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我们自身的理论性。已提出的公理体系显然尚须检验,尚须观察和讨论。
【关键词】教育学 公理方法 教育公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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