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法对衍生交易市场风险披露的监管及借鉴——以SEC“305规则”体制的监管要求为视角
2006-10-12分类号:F837.12
【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 厦门市审计局
【摘要】在以市场风险披露为基础的衍生交易监管政策下,SEC的“305规则”体制由定量、定性信息披露要求与前瞻性信息披露的安全港规则有机构成。我国应当借鉴先进的风险监管规则,构建创新的衍生工具市场风险披露法律框架,并解决好创新规则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收益权衡问题、收益波动性问题。
【关键词】衍生交易 市场风险 信息披露 “305规则”
【基金】厦门大学课题(“银行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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