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地区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典范——基于香港地区新协议实施指引特点的分析
2006-03-30分类号:F832.7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北京100081
【摘要】香港地区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公布两个月后,金融管理局便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指引,整套实施指引涉及到新协议实施的范围、时间和方法、法律法规的配套等诸多方面;既充分体现了新协议的原则与宗旨,又根据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本文通过对香港地区新协议实施指引特点的分析,希望为我国内地乃至整个亚洲地区银行业实施新协议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香港金融管理局 实施指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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