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缺陷与完善
2006-07-20分类号:F832.35
【部门】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 广州 510117
【摘要】农信社遵循现代企业制度所构建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在理论上没有明显纰漏,在实践上经国内外无数企业证明行之有效。但是,该治理结构移植农信社十多年仍普遍反映徒有其形而无其神,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严重。原因除了制度落实不力外,关键在于与之匹配的农信社产权制度、激励约束机制等存在缺陷,即生存环境恶化导致先进管理模式水土不服。为此,本文结合广东农信社的实际情况,系统论述了农信社沉积多年的法人治理缺路,并逐一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法人治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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