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制度的国际接轨
2006-12-25分类号:F832.33
【部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200092
【摘要】历时6年修订于2004年6月获G10央行行长会议通过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国际银行业最重要的竞争规则之一。借鉴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新资本协议框架更多地强调银行要建立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在当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尚处于构建信用风险防范机制的起步之际,通过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内部评级制度的要求和内部评级方法的主要内容的介绍,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制度的缺陷,对构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途径等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信用风险 内部评级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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