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运用
2006-03-10分类号:F842.67
【部门】南京大学商学院 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在比较分析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伙伴关系,即PPP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村参保居民共同交纳养老保险费用;养老保险基金由商业性公司通过竞争的方式进行运作;商业性公司直接向参保者支付养老金。在PPP模式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制度、交纳一定比例费用、对商业性公司的养老金运作进行监管。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公私伙伴关系(PPP) 商业性公司 政府职能
【基金】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A级中标课题《经济转轨中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问题研究》(05&ZD033),本文是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与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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