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的特殊性:从金融学理与法学理双重视角考察
2006-04-10分类号:F830.8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四川成都610074
【摘要】在“一法两规”的制度框架下,信托独特的制度功能能否实现,信托行业能否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信托产品如何在既有的金融产品体系中合理定位;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对信托产品本身的特殊性进行全面深刻的理解与把握。基于金融学理与法学理双重视角的考察,可将信托产品的特殊性概括为特殊的产品基础、特殊的经济关系和特殊的效用提升方式,上述每一方面在信托产品的设计与营销中都有其特殊的含义与要求。
【关键词】信托产品 制度要素 技术要素 营销
【基金】西南财经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金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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