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与中央银行监管
1994-09-10分类号:F831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
【摘要】一、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所谓巴塞尔协议,是指1988年7月,西方“十国集团”(美、英、法、联邦德国、意、日、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和瑞士)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在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通过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管业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我们现在统称的巴塞尔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 银行监管 国际清算银行 资本标准 中央银行行长 核心资本 监管业务 十国集团 资产风险 一级资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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