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走出去”: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宜缓行
2006-12-30分类号:F812.42
【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 深圳 518048
【摘要】回顾美国制定CFC规则的背景及其多年来的争论,有助于理解选择建立该规则的时机。我国现阶段暂不宜实施CFC规则。理由是: CFC规则会降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我国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政策相悖,对“走出去”企业不公平,并且CFC规则的效果非常有限。
【关键词】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延期纳税 “走出去”战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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