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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清算所得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6-11-30分类号:F812.42

【作者】张冰  熊臻  
【部门】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江苏 兴化 225700  江苏 兴化 22570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
【关键词】清算所  企业所得税  清算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  应纳税所得额  时间性差异  经营所得  税务机关  实缴资本  国税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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