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的宪政基础:人大财政监督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2006-04-05分类号:F812.2
【部门】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宪政的核心在于分权与制衡。财政立宪就是为了保证国家公权力行使的能力及其正确行使,宪法对国家的财政权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界分的一项政治制度。我国财政民主化的改革较多地关注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财政分配关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相比之下,财政权力在国家立法机关
【关键词】财政监督 财政立宪 财政权 财政预算 宪政基础 预算监督 预算外资金 预算报告 预算审批 政府财务报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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