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综述
1994-01-20分类号:F812.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涉外司 司长
【摘要】中国同有关国家谈判签订对所得(包括对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是在1981年初与日本国首开谈判开始的。经过将近13年的努力,已先后同34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同31个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已生效执行,尚有同3个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有待于双方完成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除了同德国的协定以外,都是政府之间的协定,由政府代表签字,没有层次划分。对于代表缔约国政府的签字人,
【关键词】税收协定 双重征税 缔约国另一方 缔约国政府 联合国范本 特许权使用费 再投资退税 常设机构 投资所得 层次划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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