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UCP500与UCP400的比较和浅析(三)
1994-03-01分类号:F740.4
【部门】
【摘要】第二十九条 快邮和邮包收据(条文略) 试析:UCP400在其第30条中虽规定邮包收据,但内容简单且未涉及快递事项,UCP500增加了关于处理快递收据的事项,以适应实际需要。本条的主要内容有:
【关键词】运输单据 第二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 议付银行 收货 UCP400 UCP500 交单 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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