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500》中的可转让信用证
1994-03-06分类号:F740.4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国际商会制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统一惯例》(UCP)。该惯例对信用证的适用范围、信用证的定义、形式、各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对单据的要求以及信用证的转让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是一个内容相当完善的规则,受到世界各国银行界、贸易界的普遍欢迎和广泛使用。因此,《统一惯例》对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可转让信用证 UCP500 信用证业务 第二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 国际贸易结算 有关当事人 开证行 跟单信用证 议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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