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纳税维权的困境看非政府组织的作为
2006-04-30分类号:F812.42;C912.2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200439
【摘要】税权源于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权,是纳税人将部分私人财产权让渡给公共权力而置换来的权利。税权的实现不仅依赖于社会税权意识的觉醒、法律和制度保障的跟进,还依赖于政府、市场和纳税人三者维权实践的水平。一个发达、良性的NGO与公众在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上都较政府要小,因此能比政府更敏感地发现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诉求,并通过自身可以动员的资源,直接地或间接地为其提供公益性服务。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 中介维权 国际税权维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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