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设想
2006-03-30分类号:F812.42
【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摘要】本文认为,改革地方税制,必须重点抓好主体税种建设。具体设想是:总体上按照三级政府架构,以营业税为省级财政的主体税种,以房地产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市县级财政的主体税种。同时进行相关税种的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构建,以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等配套改革,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打下扎实的基础。
【关键词】地方税体系 主体税种 营业税 房地产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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