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本质:政府行使企业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报酬
2006-12-03分类号:F810.42
【部门】武汉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湖北武汉430074
【摘要】从产权角度考察,在公共环境被投入企业的过程中,政府以转让公共环境产权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含征税收权),而不是政府单方面向企业转让公共环境的使用权,以换取征税权。政府客观上占有辖区内任何企业的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税收取决于政府行使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实际绩效,受公共环境的质量与数量,以及政府执行国家间接物质产权的能力与行为的影响。因此,税收的本质是政府以政治权力为手段行使企业国家间接产权的报酬。
【关键词】税收 本质 公共环境 国家间接物质产权 报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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