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草)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研究——以西部黄土高原地区为例
2006-07-30分类号:F326.2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资源管理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生态资产评估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资源管理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生态资产评估研究中心 北京100875 北京100875
【摘要】生态补偿措施是退耕还林(草)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以退耕还林(草)在黄土高原地区的实施情况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应用生态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退耕还林(草)工程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建立退耕还林(草)的补偿组织体系;其次,以退耕还林(草)所造成的农民机会成本的损失来确定补偿标准,根据工程的进程和资金的投入情况,可将生态补偿划分为基本补偿、产业结构调整补偿和生态效益外溢补偿三个阶段;第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所需的时间来确定补偿年限;最后提出退耕还林(草)的补偿方式及可能的资金渠道来源。生态补偿计量方法的研究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关键词】黄土高原 退耕还林(草) 生态补偿 产业结构调整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No.04BJY017)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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