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2006-08-30分类号:F326.2
【部门】浙江林学院 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临安311300 南京210037 北京100083
【摘要】系统分析南方集体林区存在的产权问题,提出改革的主要内容:1)林权明晰化包括明确林地所有权主体,完善林地所有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构建经营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科学界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主体。2)林权的安全性包括改革林地征用补偿制度;建立公益林征用(管制占用)补偿制度;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制度;改革不合理的林业税费政策。3)林权的市场化运作包括降低交易成本;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提升林权交易需求的动力机制;激活林权交易市场的供给机制。
【关键词】南方集体林区 林权制度 林权安全性 所有权与使用权 委托代理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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