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之我见
2006-01-15分类号:F726
【部门】武宁县物价局
【摘要】价格调节基金是县级以上政府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为扶持重要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保持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对市场价格进行有效调控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武宁县从1995年开始征收,现已达到了年征收50万元的规模,为增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市场,稳定市场价格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关键词】价格调节基金 生活必需品 宏观调控能力 县级以上政府 武宁县 价格法 价格部门 蔬菜生产 食品安全风险 初步意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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