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三条保障线——家庭、土地、政府
2006-01-25分类号:F323.89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江西南昌330013经济学博士 副教授
【摘要】我国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由个人、家庭、农村集体、社会和政府五个层面组成。由于历史、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原因,家庭、农村集体、社会和政府四个层面的保障均呈现弱势,目前,农村居民个人生活保障中非财政保障水平下降,财政保障力度又明显不足。为此,应建起以家庭为基础、以土地为依托、以政府为主体的保障体系,从而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关键词】个人生存权 社会责任 土地保障 家庭保障 社会保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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