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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商业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几个问题

1994-12-10分类号:F721.1

【作者】孙泰良
【部门】安徽财贸学院贸易经济系
【摘要】一、国有商业企业公司制改造的主要途径——将债权转化为股权而实行公司制.一些商业企业由于建设规模过大,巨额的建设资金借款,在新财务制度下,不能税前还贷,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致使其发展受到阻碍.实践中可将这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股权,并借此机会改造企业的股权结构,为企业管理体制的重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创造条件.具体方式有:一是将全部债权直接转化为股权,实现企业产权主体二元化;二是向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募集一部分资金偿还部分债务,其余部分债权转化为股权,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向社会募集足额资金清偿原债权人的债务,并同时进行股份化改造,将企业改组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司制经济组织.
【关键词】商业企业  人的债务  税前还贷  产权主体  股份化改造  社会法人  公司制改造  财务制度  经营机制  资产存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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