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T金融服务贸易规范与我国金融对外开放
1992-10-27分类号:
【部门】
【摘要】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金融服务协议在以下几方面规定了参加方应承担的义务: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我国应针对这些规范,借鉴国外金融服务业开放和跨国经营的经验,积极采取对策,尽快制定和完善金融服务业管理法规,尽快研究建立金融服务业管理协会。
【关键词】金融对外开放 金融服务贸易 国民待遇 乌拉圭回合 服务协议 外国金融 国外金融 外资银行 边境地区 国内金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贸探索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