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县为例
2006-10-30分类号:F301;F224
【部门】浙江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 都安县国土资源局 浙江杭州310029 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杭州310018 浙江杭州310029 广西都安530700
【摘要】研究目的: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同地不同价问题。研究方法:以广西都安县为例,对基于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新的征地补偿方法提高了都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解决了都安县以前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较大和同地不同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都安县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研究结论:新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加强和完善了征地制度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失地农民合法土地财产权益;但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土地的特性、潜在利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没有充分涉及到农地发展权问题,导致新的补偿方法存在较多缺陷,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关键词】征地补偿标准 统一年产值标准 测算方法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373060;70373029;4047105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3BJY034)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科学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