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制度:所有权问题还是委托-代理问题?
2006-07-20分类号:F301
【部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
【摘要】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唯一合乎法定体制的正规制度安排,承担着政府代理人、集体产权代理人、社区管理者相互矛盾冲突的三项职能。这一制度设计缺陷,引发了对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深入探讨。本文通过对土地职能、村委会角色与职能冲突及集体所有制问题的讨论,提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治理结构问题,认为集体所有是均分土地的基本前提,而土地均分又是保障“人人有饭吃”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土地集体所有是既有的现实选择,这就使集体所有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随着农户经济结构的转型正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关键词】土地集体所有 治理结构 村民委员会职能 土地职能 委托—代理冲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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