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制度的演进
2006-03-15分类号:F326.2
【部门】南京大学经济系 南京大学经济系 210093 210093
【摘要】制度安排约束于国家租金最大化的目的以及国家为此目的设定的总体战略,由此我国林业初始被安排为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两种产权制度。1981年的“三定”政策实质上是国家对林业行业产权的一次重新界定,它赋予了林业经济主体产权的排他性。在排他性存在的前提下,林业产权的可交易性自然衍生出来。
【关键词】制度 工业化 林业租金 排他性 可交易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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