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社会组织重构
2006-08-30分类号:F326.2
【部门】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哈尔滨150040 哈尔滨150040
【摘要】论述了社会组织是社会构成的中枢,社会组织重构是国有林区社会结构重构的必要保障,是国有林区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然后从国有林区社会组织的特点出发,指出缺乏有效率的、规范的、自治的社会组织是国有林区社会组织的明显缺陷;提出重构后的新型社会组织应具备社会团体的性质,重构的过程中要建立普适性的游戏规则,坚持自下而上的组建原则;提出应通过两方面的措施来实施重构:一是加强对应保留的原有传统组织的改建,二是吸收现代化的先进要素,构建林区社会自治组织,组建小城镇的社区组织和产业协会组织。
【关键词】国有林区 社会组织 重构 自治组织 产业协会组织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2BJY032)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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