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集体林区产权改革诸问题的认识
2006-08-15分类号:F326.2
【部门】中国林科院林业研究所 北京100091
【摘要】集体林产权改革必须尊重历史,尊重广大基本群众对土地和民生的基本诉求,切实维护他们对土地基本的权力,核心是公平,而不是效率,效率上的改革企图只能在局部成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改革目标是有限的。为此提出了4点建议:(1)尽快彻底取消林业税费。(2)加强林业产权制度、基层森林管理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的综合研究和试验。(3)林业部门主动放弃“森林”和“环境”等主导名词,而代替为“林农”、“林业”和“林区”“三林问题”新的话语。寻求少数林区作为改革试点,探索林区社会福利事业生成路径和管理模式,用以购买农民的森林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探索集体林区森林国有化改革的道路。(4)寻求多样化、有弹性的林业改革发展...
【关键词】集体林 土地 改革 基层管理模式 建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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