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资并购规制及其借鉴
2006-07-10分类号:F279.712
【部门】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200051 上海200021
【摘要】美国对外资并购主要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但在反托拉斯法上,为避免过度管辖,对外资并购申报规定了四种豁免;在国家安全法上,要求外资并购接受CFIUS的安全检查;在产业政策法上,要求接受双重审查。我国对外资并购进行干预具有国际法依据,但应坚持国民待遇原则、依法监管和对等原则,合营企业应纳入并购规制范围,并对国家产业政策法、国家安全法进行完善。
【关键词】外资并购 反托拉斯 国家安全审查 产业政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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