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还是成本法?——从“创新投”案例看创业投资企业会计规范
2006-01-15分类号:F275
【部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518026 710049
【摘要】本文分析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潍柴动力会计核算方法选择的争论问题,认为应该以经济实质而非某一特定的投资比例数值作为判断重大影响进而选择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创业投资企业的会计制度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 权益法 重大影响 公允价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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