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形资产本质:以知识产权为基础
2006-05-10分类号:F275
【部门】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本文以法学理论对无形资产的“无形”二字、土地使用权以及商誉进行分析,认为“无形”二字无法涵盖无形资产之本质属性,知识产权概念更能揭示其本质;其次,认为土地使用权应当与其他用益物权合并,商誉的本质仍旧为知识产权。最后,在对资产概念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以“知识资产”替代“无形资产”概念,以便适应时代对会计学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 知识资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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