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两田制”:破解家庭承包制产权缺陷的现实选择
2006-05-25分类号:F321.1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商学院 讲师江苏南京210029
【摘要】建立于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家庭承包制,其土地产权制度不符合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表现出产权主体不清晰等制度缺陷,无法适应市场化和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变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行新型“两田制”,使农民拥有部分农村土地的完整产权,农村其余土地实行村民集体所有制,可以有效解决现行农村土地产权缺陷所引发的各种问题。
【关键词】家庭承包制 土地产权缺陷 新型“两田制”
【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创新问题研究”(批准号:03SJD790032)的相关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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