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财政和农民合力推进
2006-12-25分类号:F320.3
【部门】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管理分院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依靠财政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农民的自主建设。财政要按照“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强缺位,防止越位,为农民提供良好的环境,引导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农民要主动配合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使自己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财政 农民 社会主义新农村
【基金】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新农村建设时期加快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策研究”(批准号:200607028)的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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