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库区移民土地淹没长期补偿政策研究
2006-11-30分类号:F301
【部门】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广西自治区移民开发局 广西自治区移民开发局 南京210098 南京210098 南宁530021 南宁530021
【摘要】1986年以来,我国水库移民安置普遍实行“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的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弊端日益凸现,需要研究出新的更适应实际情况的方法和政策。近年来,广西在水库移民安置方面,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经验,开动脑筋,集思广益,创造性地实施淹没土地的长期补偿政策,走出了水库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的新路子。
【关键词】移民 长期补偿 经济补偿
【基金】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水库农村移民安置模式研究”(编号:06BZZ038)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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